• 2006-07-10

    被误读的电力职工收入 - [电力信息]

    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    http://iceberg.yourblog.org/logs/570666.html

    http://www.cec.org.cn/news/showcc.asp?id=88368 近来,有关供电行业职工高收入问题,被众多媒体、网站炒作得沸沸扬扬,起因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个副部长在谈到垄断行业福利收入时,举例说某供电企业普通职工年收入可达15万元,而媒体报道时将这一论断刻意制作为大字标题,却偏偏漏掉个“某”字。于是,全国供电企业地不分南北,人不分长幼,似乎是个职工就都能够每年弄它个15万元,因此也难怪一下子就触动了当今贫富分化的最敏感神经,刺激得全社会群起而攻之,一片口诛笔伐,连供电企业自己也似乎有些过意不去,好像一不小心就成了当今最大社会矛盾的始作俑者,本事不小,罪责不轻,令人惶惑得很。 毋庸讳言,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,由于改革不到位.有一些生产要素还未市场化,仍处于垄断经营状态,如石油、电力、通信、铁路、金融等行业。这些行业所控制的都是优势资源,几乎没有国内竞争的压力,也少有破产的后顾之忧,因此相对于其它行业而言,垄断企业职工收入高是不争的事实。据统计,当前我国行业平均收入排名前十位的大多是垄断性行业。但问题的关键是,收入孰高孰低,一是要辩证看待,有比较才能有鉴别,而且必须具有普遍性,不能盲人摸象,以偏概全:二是要看来源,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凭借技术、智慧和劳动获得的收入,应该是多多益善;三是要实事求是,任何国家或者体制下,所谓纯粹的市场化是不可能的,即便是垄断行业取得了发展,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,适当地提高普通职工待遇,未必不是一件好事。 供电企业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,随着近年来的改革与发展,职工收入确实逐步有所增长,但由于这些企业同时具有特定的专业属性,外界对其了解不多,对其职工收入情况就更是难窥全豹,也似乎没人愿意调查研究,连众多活跃的经济学家也三缄其口。因此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的发言当然相当权威,一下子就把电力职工都提升到了中产阶级,但问题是全国这么大,供电企业这么多,各种条件差异也不小,是不是每个职工的年收入都能达到令人羡慕的15万元?沿海较发达地区大概有可能,西部边远地区有这个可能吗?另外,从供电企业内部来看,按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分析,恐怕也不可能人人都挣15万元,其实只要稍作调查就会发现,每个月辛辛苦苦挣个一两千元的职工比比皆是,甚至还有部分困难职工。如果要说收入高,那么一两千元肯定比几百元高;如果其中某些企业普通职工年收入15万元,而其他大多数企业根本没有达到,却仍然要让人“一刀切”,统统被有的媒体拿来作为“仇富”的“活靶子”,那么即便不是缺乏基本常识,就是有人别有用心,最起码是有的媒体不厚道! 退一步来看,企业依法追求利润无可厚非,我们之所以要搞企业,一方面是向国家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收,另一方面是逐步提高从业者的生活水平,否则企业的存在对社会毫无任何价值可言。国家实施电力体制改革以来,供电企业已不具备原有的行政功能,它从根本上成为必须依法经营的企业主体,因此当然有权利追求利润,也就有义务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生活水平。只是由于改革还在深化,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垄断色彩,利润增长和企业发展的空间相对较大,但垄断并不等于暴利,不垄断也不一定没前途,更何况国企改革的主体是政府,而不是企业本身,譬如电信双向收费被声讨了多少年,至今仍然没有改变,恐怕我们不能单纯期待电信企业自觉改变。 既然是企业,只要它依法经营,即便其职工收入增加了,恐怕也不见得是一件大逆不道的坏事,如果企业连自己员工的生活水平都改善不了,又何以奢谈企业发展,何以奢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?多年来,供电企业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,大力开展优质服务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为经济、社会发展作出了众所瞩目的贡献;多年来,供电企业职工默默奉献,线路到哪里,他们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,无论哪里需要服务,他们就必须随时随地出现在哪里。试问,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报酬,不应该吗?他们以自己从事的高风险工作获得每月几千元的收入,高了吗?话说回来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职能部门,按理说不应该为职工收入高而坐卧不宁,反过来应当为大多数企业给劳动者的报酬太低而鼓与呼,因为不是这边高了,而是那边太低了。无论垄断也罢,不垄断也罢,如果所有企业的普通职工都能年收入15万元,那该多好!(西南电力报 子君)

    收藏到:Del.icio.us




发表评论

您将收到博主的回复邮件
记住我